王欢,执业证号16403201711767197,中共党员,四级律师,本所合伙人,党支部书记。2013年毕业于西南石油大学法学专业。 执业以来,始终坚持“不信不立、不诚不行!精法以专业、勤勉以敬业”理念,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,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。业务领域:刑事辩护、侵权、婚姻家庭、劳动争议、合同纠纷等诉讼业务。曾担任同心县人民政府和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,现担任利通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。 2021年被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委员会评为“优秀党务工作者”,2023年被中共吴忠市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“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”。连续多年被律所评为“优秀律师”、“优秀党员”。 联系电话:18095338787